泰國商標
商標型態
文字、名稱、圖形或記號、立體形狀、顏色、標語、聲音、商品外觀、氣味、證明標章、團體標章、著名商標及服務標章。申請資料
申請人資料、商標圖樣、指定商品及服務、委任狀 (需公證)註: 公司申請-公司登記證影本、負責人身份證雙面影本 (需公證),個人申請-印鑑證明書(正本)、個人身分證雙面影本(需公證)。
審查期間
大約18-24個月內 。
商標期限
申請日起10年屆滿 。
國際優先權
若申請人國家是巴黎公約會員國,得於申請人在其國家申請日起6個月內申請主張優先權 。
商標延展
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,延展應於屆滿前3個月內提出,得無限次延展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