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商標
商標型態
商標、團體商標、地域團體商標及防禦商標 。
申請資料
申請人資料、商標圖樣、指定商品/服務、商標代理人。審查期間
大約8-14個月。
商標期限
註冊日起10年屆滿 。
國際優先權
若申請人國家屬巴黎公約會員國,得於申請人在其國家申請日起六個月內申請主張優先權,,3個月內檢送經該國政府證明。
商標延展
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,延展應於屆滿前6個月內提出,得無限次延展 。
商標、團體商標、地域團體商標及防禦商標 。
大約8-14個月。
註冊日起10年屆滿 。
若申請人國家屬巴黎公約會員國,得於申請人在其國家申請日起六個月內申請主張優先權,,3個月內檢送經該國政府證明。
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,延展應於屆滿前6個月內提出,得無限次延展 。